发布单位:厦门市第三医院
招聘岗位:疼痛科辅助医师,普外一区辅助医师,神外一区辅助医师,烧伤整形科辅助医师,康复医学科辅助技师,康复门诊辅助技师,眼科辅助技师,心电功能科辅助技师,护理部辅助护士
工作地点:厦门
职位数量:9
招聘人数:12
报名截止日期:2025-01-10
报名时间:见公告详情页
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附件:打开公告详情页即可下载
公告标题:厦门市第三医院2024年第四季度招聘辅助岗位人员简章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满足医院各科室的工作需求,提升服务质量,我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详见《厦门市第三医院2024年第四季度辅助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2、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完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107号)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6]83号)精神:凡是以单位人身份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或以单位人身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期间及培训结束(含终止培训或退出培训)后3年内不得报考培训基地所在单位的任何招聘岗位。
·(5)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7)违反国家生育政策,含已被依法处理的。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合同。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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